黑龙江省发布疫情防控最新公告,科学精准施策,筑牢北疆安全防线

黑龙江省根据当前疫情形势变化和国家总体部署,结合本省实际,发布了最新的疫情防控公告,公告旨在进一步优化防控措施,提升科学精准防控水平,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,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与正常生产生活秩序。

精准调整来返人员管理政策

公告对人员流动管理进行了明确,省外及省内跨市(地)流动人员,需密切关注出发地与目的地的最新防疫要求。高风险区外溢人员、结束闭环作业的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等,将按照相关规定落实管理措施。 多数情况下,符合条件的人员凭健康码绿码、体温检测正常即可有序通行,不再实施普遍的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。所有来返人员应主动做好健康监测,如有发热、干咳等症状,需及时报告并就医。

优化重点场所与机构防控

公告要求各类公共场所、经营单位、企事业单位及特殊机构(如医疗机构、养老院、学校等)继续落实防控主体责任,在人员密集场所,仍提倡科学佩戴口罩、保持社交距离、定期清洁消毒,关键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必要的预防性措施,确保重点人群健康。全省将大力推进老年人等脆弱人群的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,构筑免疫屏障。

黑龙江省发布疫情防控最新公告,科学精准施策,筑牢北疆安全防线

强化监测预警与应急处置

黑龙江省将持续加强病毒变异监测、发热门诊哨点监测、重点人群定期检测等多渠道监测预警体系,一旦发现疫情,将坚持“快速反应、精准管控”原则,聚焦重点区域和人群,科学划定风险区域,迅速开展流调溯源,以最小范围、最短时间、最低成本控制疫情传播。

保障社会运行与就医需求

黑龙江省发布疫情防控最新公告,科学精准施策,筑牢北疆安全防线

公告强调,不得随意采取“静默”管理,严禁以各种方式堵塞消防通道、单元门、小区门,确保群众紧急就医等外出渠道畅通,各级医疗机构要保障正常医疗服务,特别是急危重症、孕产妇、慢性病患者等特殊群体的就医需求,切实维护正常医疗秩序。

压实责任与加强宣传引导

公告要求各地各部门压实“四方责任”,坚决防止简单化、“一刀切”和层层加码,加强政策解读和科普宣传,引导公众自觉做好个人防护,养成良好卫生习惯,保持健康生活方式,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。

黑龙江省此次最新公告,体现了疫情防控措施持续优化、更加科学精准的导向,其核心是在有效防控疫情的同时,最大限度减少对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的影响,请广大民众及时关注官方权威信息发布,遵守各项防疫规定,配合落实相关措施,共同巩固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,守护好北疆黑土的健康安全。

(请广大民众出行前,务必通过“龙江健康码”或电话咨询等方式,查询并遵守目的地市(地)的最新具体执行规定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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