黑龙江省疫情防控通知,科学精准筑防线,同心协力守家园
国内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,为切实保障全省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,维护正常生产生活秩序,根据国家最新防控政策要求,结合我省实际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,请各地、各部门及广大市民遵照执行。
精准落实人员流动管理 所有入省人员须提前通过目的地市(地)的指定平台进行报备,如实填报个人信息、行程轨迹及健康状况,对来自国内疫情风险区域的人员,严格按照国家分类管控要求,落实相应健康管理措施(如集中隔离、居家健康监测、定期核酸检测等),省内人员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有本土病例报告的地区,确需前往的,务必做好个人防护,返回后主动报备并配合落实相关措施,各交通场站、公路卡口要继续做好测温、扫码(健康码、行程卡)、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工作。
强化重点场所防控 各类公共场所(包括商场超市、宾馆酒店、餐饮机构、文体娱乐场所、旅游景区、医疗机构、养老机构、学校托幼机构等)必须严格落实主体责任,执行测温、扫码、戴口罩、通风消毒等常态化防控措施,特别是人员密集、空间密闭场所,要实行限流、预约、错峰管理,防止人员过度聚集,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和首诊负责制,强化院感防控,零售药店要继续做好退热、止咳、抗病毒、抗生素等“四类药品”的实名登记销售工作。

发挥监测预警作用 各地要继续优化区域核酸筛查策略,根据疫情风险科学确定检测范围和频次,确保“应检尽检、不漏一人”,对重点行业、重点机构、重点人群按规定频次进行定期核酸检测,提高监测敏感性,广大市民要自觉配合参加核酸检测,履行个人防疫责任,密切关注自身及家人健康状况,如出现发热、干咳、乏力、咽痛、嗅(味)觉减退、腹泻等可疑症状,在做好防护的前提下及时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,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。
持续推进疫苗接种 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感染、减少重症和死亡的有效手段,各地要加大组织动员力度,特别是要提高60岁及以上老年人群的疫苗接种率,通过设立绿色通道、上门服务等多种方式提供便利,确保“应接尽接”,共同构筑全人群免疫屏障。

压实四方责任,加强宣传引导 严格落实属地、部门、单位、个人“四方责任”,各地疫情防控指挥部要科学研判、高效统筹;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督导检查;各单位要健全内部防控体系;每位公民要自觉遵守防疫规定,坚持勤洗手、科学戴口罩、注意咳嗽礼仪、少聚集、文明用餐、遵守“一米线”、常通风、做好清洁消毒、保持厕所卫生、养成健康生活方式,不信谣、不传谣,及时关注官方发布的权威信息。
疫情防控,人人有责,让我们坚定信心,携手并肩,以更科学、更精准、更有力的措施,筑牢疫情防控的坚固防线,守护好我们共同的家园,为全省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提供坚实保障。
黑龙江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(具体日期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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