黑龙江省发布最新疫情防控公告 调整风险等级与管控措施
根据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最新通报,截至今日零时,全省疫情防控形势持续趋稳,但外防输入、内防反弹压力依然存在,为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,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疫情态势总体平稳,局部风险可控 全省新增本土确诊病例及无症状感染者数量保持在低位,且主要集中在已实行封闭管理的重点区域内,所有新增病例均已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隔离治疗,病情稳定,流调溯源工作同步高效开展,相关密切接触者与次密切接触者均已落实隔离管控,涉及场所完成终末消毒。
风险区域等级动态调整 依据疫情发展态势和专家研判,自即日起对部分区域风险等级进行动态调整:

- 哈尔滨市香坊区某小区由中风险地区调整为低风险地区。
- 绥化市北林区某街道新增一处中风险地区,实行“人不出区、错峰取物”管控措施。
- 其他地区风险等级保持不变。 请广大居民密切关注官方发布的权威信息,并配合落实相应防控措施。
优化调整交通与人员流动政策 为保障经济社会有序运行,经综合评估,对省内外人员流动管理措施进行优化:
- 省内跨市(地)流动人员,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、健康码绿码即可通行,无需另行报批。
- 所有抵返黑龙江省人员,须提前通过目的地“返乡报备”小程序或向社区(村屯)主动报备,并配合完成“落地检”。
- 对来自国内高风险区的人员,继续实行“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”;对来自中风险区人员,实行“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”。
强化重点场所与常态化防控

- 各类公共场所(商场超市、宾馆酒店、文体场馆等)须严格执行“扫码(健康码+行程卡)、测温、戴口罩”措施,加强环境消毒与通风。
- 医疗机构、药店要充分发挥“哨点”监测作用,对购买“四类药品”人员实行实名登记并及时上报。
- 提倡“喜事缓办、丧事简办、宴会不办”,减少非必要聚集性活动。
做好个人健康管理第一责任人 请广大居民继续保持高度防护意识,坚持规范佩戴口罩、保持社交距离、注意个人卫生,积极配合定期核酸检测,一旦出现发热、干咳、乏力等疑似症状,应立即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,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。
黑龙江省将始终坚持“人民至上、生命至上”原则,根据疫情形势变化,动态调整和优化防控策略,感谢全省人民对疫情防控工作的理解、支持与配合,让我们携手同心,共同巩固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,守护美好家园。
黑龙江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
XXXX年XX月XX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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